其他目标:(1)维修5个伪装房和通风竖井,对15座封堵竖井重新作地面标记。
(2)维护早期人防工程10000平方米,对早期人防工程内排水沟清淤1200米。
(3)“03”工程平战结合收入150万元。
(4)开展“三防”教育,全年军训中学生2000人。
责任人:王玉田
三十四、市广播电视局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各项宣传报道任务,坚持以宣传效果为中心,电视新闻的制作水平和播放质量有明显提高。
其他目标:(1)完成外滩区有线电视网络的回收、管理和设站工作,并对其网络逐步进行改造。
(2)完成外滩区小功率、多布点的调频发射台的建设工作。
(3)完成市区部分有线电视入户线的改造工程。
(4)有线电视用户收视完好率不低于98%。
责任人:赵先明
三十五、仲裁委
主要目标:依法、公正、及时、快捷、准确地审理仲裁案件,受案准确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
其他目标:(1)有针对性地走访有关企业,提供仲裁法律咨询和服务;落实困难企业在仲裁案件费用方面的优惠政策。
(2)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局的政策支持,在南疆地区设立新的联络处,开辟新的服务领域。
(3)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议事制度,切实发挥专家在疑难案件中的权威和优势作用。
责任人:马力克·斯地克
三十六、市人民银行
主要目标:加强金融监督,维护并保持良好的金融秩序,建立我市金融安全区。
其他目标:(1)协调我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将本年新增贷款额的10%-20%,用于专项支持市属企业和改制企业的发展。
(2)协调各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每行、社至少帮助国有困难企业1家以上,与8-10家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建立银企合作关系。
(3)杜绝金融“四害”,力争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问题。
(4)做好三社整顿工作,建好三社领导班子,力争把不良资产降低2个百分点。
责任人;于惠文
三十七、市国家税务局
主要目标:完成工商税收收入任务161860万元。
其他目标:(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员职级管理,实现干部动态管理。
(2)强化计算机应用,机关局域网建成并投入运行。
(3)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企业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达到95%;固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率、申报率达到90%,入库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