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举办各区民宗局、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单位主管宗教工作干部业务培训班一期。
(4)对全市清真饮食业和清真食品管理监督面达到80%。
(5)建立并落实各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责任人:阿不都热合曼·克里木
十三、市建设局
主要目标:在“三创”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上新台阶,在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其他目标:(1)完成友谊路道路改造工程。
(2)完成新建南郊10万方污水厂2000年投资计划建设任务。
(3)完成市区绿化灌溉系统调整任务。
(4)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和庭院绿化、美化活动,具体组织好“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完成穿城河两岸、迎宾路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化覆盖率增加2个百分点。
(5)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协助乌尔禾区抓好乌尔禾乡村镇建设示范点的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人:毕培洪
十四、市规划国土局
主要目标:年内完成新城区行政办公区详细规划,积极做好穿城河两岸重点地段和西郊水库开发区的详细规划。
其他目标:(1)会同农发办前往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大农业用地的有关手续。
(2)开展中心城排水、供电、供热系统的专项规划。
(3)年内完成中心城基准地价的修订工作。
(4)开展水利工程用地的勘界工作。
(5)完成对兵团使用的国有土地确权勘界的上报工作。
责任人:薛德惠
十五、市环保局
主要目标:以“一控双达标”X-作为中心,确保我市各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
其他目标:(1)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使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60%。
(2)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新疆油田分公司启动九六区重油污水处理工程。
(3)确保我市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评比中名列全疆前三名。
(4)做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工作。
责任人:范炳章
十六、市工商局
主要目标:积极支持石油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确保非公有制经济户数增长10%。
其他目标:(1)保证我市不出现批量的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