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安排部署的各项审计任务。
其他目标:(1)加强依法审计,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100%。
(2)组织审计人员参加计算机中级上岗培训,培训率达到75%,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3)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标准。
责任人:关坚
九、市监察局
主要目标:发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作用,落实自治区纠风目标责任书明确的14项工作指标。
其他目标:(1)完成全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开展好行风评议和行风复评工作。
(3)纠风工作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达到纠风工作单位总数的50%以上。
责任人:苏江林
十、市民政局
主要目标:积极稳步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双下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内在我市全面推开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帮助做好“全国社区建设试验区”的试点推广工作,年内取得试点成果。
其他目标:(1)完成我市社区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召开我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和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
(2)完成友谊路、文化一条街地名标志的设置。
(3)确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
(4)牵头组织好克拉玛依慈善总会的筹建工作,年内完成注册并投入正常运行。
责任人:钟安军
十一、市司法局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三五”普法任务,通过自治区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普法领导小组对市局“三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
其他目标:(1)协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并见到明显效果。
(2)积极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各类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5%。
(3)进一步做好“148”法律专线服务工作,咨询答复率达到100%。
(4)加强对公证质量的考核管理,杜绝假证,减少错证,错证率不超过1‰。
(5)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单位标准。
责任人:王春明
十二、市民宗局
主要目标: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达标率为62%,对外来宗教人士管理控制面达到100%。
其他目标:(1)组织举办两期宗教人士法律法规和形势教育学习班。
(2)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普遍开展学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