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纪律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0]29号)
近一个时期以来,市人民政府、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总的来看,组织情况和召开的效果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会议纪律方面比较突出:一是个别部门未按要求参加会议,该由正职参加的派副职,甚至派一般工作人员参会;二是还存在不请假、迟到、中途退会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现将会议纪律重申如下:
1、对于市人民政府、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日常召开的各类会议,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参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议任务完成。
2、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参加会议。重大会议需要正职到会的必须由正职参加会议,专题会议必须按通知要求派员参加。要求到会的领导不在家需由其他领导参加会议,均应提前同会议组织者联系。
3、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断参加会议处理其他事务。
4、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入座。会议工作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