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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0]18号)


  国务院决定在2000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是世纪之交的一次普查,也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199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基本素质、结构和居住环境、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及2010年远景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也是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基础资料。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人口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圆满地、高质量地完成这次普查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政府各部门的密切协作,离不开全市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扬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无条件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各级政府要按照《普查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都要建立普查办事机构,抽调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以行政辖区为基础,坚持属地原则,认真承担各自的普查任务。各级普查机构和各单位领导都要认真负责,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使普查工作做到事事有专人、过程有监督、结果有检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作为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协作配合是普查成功的关键。因此,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工作。市、区两级公安部门要在普查过程中,按照《普查办法》的要求做好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员清理工作,并做好普查登记阶段对流动人口普查登记的配合工作;计划生育部门要研究提出查清出生人口的有关政策建议,并配合做好出生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要根据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全市宣传工作安排,搞好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要把人口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以保证普查工作经费的需要;劳动人事部门要在政策上、人员上给予支持,协助做好人员抽调选调工作;教育、农业、工商、城建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普查的配合工作,市局各单位、新疆油田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驻市各单位要按照驻地政府的安排,做好人员选调和普查登记的配合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下属居委会(村委会)是普查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充分发动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切实把这次人口普查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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