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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兵团农七师使用国有土地确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兵团农七师使用国有土地确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新克政发[2001]17号)


  克拉玛依市对兵团农七师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确权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农七师的大力支持下,在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发展,协商解决,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历时四年,已圆满完成了市辖区内农七师6个团级单位12宗土地的确权工作。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劝于依法强化土地管理,促进兵地优势互补,加快兵地经济融合发展,增进兵地团结,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确权工作中涌现出的4个先进单位和39个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面完成兵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促进兵地双方的土地依法管理做出新的贡献。

  2001年3月26日

  附件:
对兵团农七师使用国有土地确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4个)

  (一)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
  (二)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人民政府
  (三)农七师129团
  (四)农七师137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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