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优秀合同管理员进行表彰的决定
(新克政发[2001]52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1998年以来,我市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争创活动。在这项活动中,一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优秀合同管理人员,在营造公平、有序、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抵制签约不重合同、履约不守信用的不良市场交易行为,倡导诚信守约的社会风气等方面做出了表率。为表彰他们的模范事迹,弘扬诚实信用精神,经克拉玛依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市人民政府决定,分别授予新疆石油管理局等52家企业为克拉玛依市1998-2000年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授予刘晓东等56名同志为克拉玛依市1998-2000年度“优秀合同管理员”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签约和履约质量,并充分运用《
合同法》,切实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使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希望全市各类经济成份的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争创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自身合同管理,不断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争取早日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为我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001年9月10日
附件一:
综合台守信用企业名单(52个)
新疆石油管理局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三厂
克拉玛依市三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试油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
克拉玛依市黑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电厂
新疆西部明珠实业总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第二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克拉玛依市天成实业发展公司
克拉玛依市共青镇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五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分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