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1]57号)
《克拉玛依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01年10月10日
克拉玛依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重点联系城市制定社区就业工作方案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制定我市发展社区就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扩大就业的总体部署,按照确定的重点发展社区建设城市要求,结合产业结构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培育和发展不同形式的社区就业经济组织,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
(一)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根据我市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的需求,2001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300个,2002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500个,2003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000个,使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业的人员比例有大幅度提高,社区就业、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二)加强社区就业培训。实现城镇失业人员总量的50%接受社区就业技能培训。三年时间内,每年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到社区从业的比例分别为35%、45%和50%;培训后的城镇失业人员到社区的就业率每年提高10%,最终实现经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的90%吸纳于社区就业岗位。加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完成全市12个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业务政策培训工作,进行社区就业工作的试运作,并在运作中调整和完善。
(三)建立健全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四级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力争在2001年底,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建立社区就业组织机构,其工作人员定编定岗;2002年底,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四级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信息计算机管理;2003年底,社区就业管理制度达到统一规范,服务制度日趋完善,全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就业服务工作实现计算机信息联网,使劳动市场信息相互及时沟通,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各种形式的社区就业实体初步具备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运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