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机关各部门必须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凡是遇到前来办事的人员,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热情接待,并按照规定和承诺时限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负责把办事人员带领到相关的部门去办理,不准推诿扯皮。
19、本着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办事程序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能合并的合并,能撤销的撤销,并将简化后的程序公示。
20、具备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大厅办公和一站式服务。
五、关于调查研究
21、市政府党组成员,每年要有两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各部门县级领导干部,每年也要有两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22、调查研究要提高质量,努力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县以上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每年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工作和决策参考。
23、调查研究要把重点放在区、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企业、学校,直接到最基层、到第一线去了解民意、体察民情、集中民智。
六、关于精简会议
24、从严控制召开各类会议。对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
25、对市政府办公例会的时间进行调整,由每两月召开一次改为每季度召开一次。
26、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能召开一次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事先应在自治区相关工作会议结束后一周内提出具体办会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批准。
27、各部门举行的会议和活动,确需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要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报批,不得通过其他途径直接邀请。
28、各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的纪念会、研讨会、协作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新闻发布会等,需报请市政府办公室从严审批。未经市政府批准,各部门不准擅自召开或承办。
29、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的规模,不得滥发纪念品,不得突破经费预算。
七、关于压缩文件
30、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从严控制发文。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
31、能以各部门名义发文的,就不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再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