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新克政发[2002]4号)
市人民政府一贯重视机关的作风建设。多年来,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市政府相继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政风建设。但按照中央的精神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政府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做出很大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及自治区和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市政府党组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关于思想建设
1、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始终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迎接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2、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强烈的以民为本思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考虑一切事情、处理一切问题的最终衡量尺度,力戒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3、必须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切实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兢兢业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做人民的公仆。
4、必须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坚持上级为下级服务,领导为群众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制定政策、安排工作,要首先考虑基层、考虑群众,向一线倾斜,时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行动上。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5、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认真履行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重要职责,使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尽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市”的目标。
6、必须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意识。要进一步破除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