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加强征管稽查工作,确保全年税收计划的完成。
其他目标:
1、全面推广应用新疆地税系统新征管软件;
2、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税收的减税、免税、缓税、欠税的审批程序;
3、坚持文明办税,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责任人:方章荣
十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目标: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试点工作,指导、帮助3家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10个百分点。
其他目标:
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的整改率达到100%,整改合格率达85%以上;
2、完成6家眼镜生产经营单位的等级考核工作,使配装成镜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市场计量器具的检查,有具体措施和明显成效;
4、建立完成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和润滑油、汽车及轻负荷发动机用乙二醇冷却液、瓶装饮用纯净水等产品的质量档案工作;
5、完成我市锅炉、容器、管道、特种设备的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责任人:范炳章
二十、市物价局
主要目标:正确把握价格调控力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
其他目标:
1、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严把收费审批关,提高收费许可证的年审质量,收费许可证年审率达100%;
2、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力度,增强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手段,提高基金投放使用效能,全年基金征收1000万元;
3、认真查处各类价格举报,价格举报受理、查处、答复率达100%。
责任人:朱广良
二十一、市公安局
主要目标:紧密围绕稳定大局,进一步强化公安基础工作,全面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
其他目标:
1、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700起,治安案件查处绝对数1500起;
2、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0%以上;
3、消防火灾出警率100%,重特大火灾原因认定率达到100%;
4、案件错案率不超过结案总数的2%;
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85人(包括辖区车辆和过境车辆),其中辖区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十五以内。
责任人:崔树林
二十二、市农林水牧局
主要目标: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60元。
其他目标:
1、指导做好我市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积极做好150公斤高密度棉花栽培模式示范工作;继续做好黄牛改良工作,促进农区养牛业发展;协调、扶持“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示范,指导帮助农区畜牧业示范点建设;
2、指导、协调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工作;完成“三北四期”防护林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完成林业“分类经营”的有关工作,编制完成荒漠林封育及两乡农田林网化规划;
3、组织做好春、秋季林木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