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住宅建设,积极引导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
4、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5、市区道路亮灯率达到97%,完成准噶尔路的亮化工程;
6、污水处理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责任人:毕培洪
十四、市规划国土局
主要目标:抓紧制定和完善各区、镇的规划;按市政府要求完成开发区土地利用和总体规划工作;年内完成穿城河两岸控制性规划,保证全年规划管理业务正常开展。
其他目标:
1、完成我市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建库工作;
2、完成西环路两侧的详细规划;
3、完成中心城中心公园的规划;
4、继续开展我市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和发证工作;
5、实现我市建设用地远程审批;
6、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
责任人:薛德惠
十五、市环保局
主要目标:强化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完成自治区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其他目标:
1、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2、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完成重点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在全疆考评中列前三名;
4、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将空气环境质量周报改为日报;
5、组织实施好垃圾监测工作。
责任人:范炳章
十六、市工商局
主要目标:积极支持石油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确保个体工商户户数增长7%,私营企业户数增长10%。
其他目标:
1、保证我市不出现批量假冒伪劣商品;
2、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集贸市场规范化达标评比活动;
3、做好准噶尔路“打假维权一条街”工作;
4、企业年检率达到95%,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率达到90%以上,国有、集体、个体和私营企业亮照经营率达到95%以上;
5、年内各类经营户参加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达到20000人次以上;
6、消费者投诉解决率达到95%以上;
7、年内完成小拐工商所划归我市工商局管理的工作。
责任人:刘建中
十七、市国税局
主要目标:完成工商税收收入任务。
其他目标:
1、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2、在今年10月底前将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至我市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强对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纳税状况的监控,及时有效地查处和打击涉税犯罪行为;
3、企业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达到95%以上,固定个体工商业户登记率、申报率达到90%以上,入库率达到98%以上。
责任人:彭成勋
十八、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