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牵头组织做好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前期工作;
2、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工作及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年内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控制在计划以内,杜绝重复建设和计划外项目;
3、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确保5个项目有环评和可研报告;
4、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供销社企业的改革;
5、年内建立改制企业信息库,组织做好改制企业专项调研工作,提交综合性调研分析报告不少于2篇;
6、做好市局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乌洽会的组织工作;
7、做好企业协会的指导工作。
责任人:邵景明
四、市劳动人事局
主要目标: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做好人员的调整、分流工作,制定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流政策及竞争上岗办法。
其他目标:
1、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000人,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2、制定我市稳定、培养、吸引人才的具体办法;
3、制定出台我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
4、修订完善《克拉玛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办法,制定《克拉玛依市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克拉玛依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5、劳动用工年审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100%;
6、继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试点工作。
责任人:王习军
五、市编委办公室
主要目标:做好克拉玛依市、区、乡机构改革方案,全面完成我市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
其他目标:
1、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完成我市《政府及各部门职责汇编》的编辑印刷工作;
2、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使符合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率达到100%。
责任人:陈旭
六、市财政局
主要目标:确保财政收入增长2%,全年增收节支600万元。
其他目标:
1、牵头做好我市企业担保机构的组建工作;
2、完成政府财政系统业务网络建设的基础工作;
3、深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预算外资金收缴专户率达90%以上;
4、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社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5、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节约率(与预算资金相比)达8%以上;
6、加强财政干部WTO规则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习培训达90人次以上。
责任人:王晓琳
七、市统计局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各行业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其他目标:
1、年内完成我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资料的汇总、编辑和印刷工作;
2、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3、为市政府提供经济运行统计分析20篇,其中专题分析5篇;
4、采取措施,提高城市抽样调查工作质量。
责任人:李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