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
(新克党发[2003]7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塑造城市旅游形象,提高克拉玛依的知名度,促进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普及市民创建意识,加快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和旅游基础设施,大力培育和发展旅游市场,举全市之力,苦干三年,努力将克拉玛依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要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认真分析,认清形势,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集中力量打好薄弱环节的攻坚战,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创建组织机构,实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各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要担负起落实创建指标的主要责任,按照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制定本单位落实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将任务落实到个人,做到创建工作有目标、有组织、有计划、有奖惩、有措施。要严格对照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加快创建进度,逐项、逐条加以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都必须各负其责,不得影响整个创建工作大局,否则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氛围,形成共创旅游城市、共兴旅游事业的强大合力。
市委、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各族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实现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