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旅游市场促销经费有保障。
(十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会同市旅游局完成持续推进城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人员,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2.会同市旅游局积极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导和推动企业标准;
3.会同市工商局确保旅游市场无假冒伪劣商品。
(十八)市商业局
1.配合市经贸委在购物商场设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专柜;
2.配合市经贸委积极开展商场(店)创文明行业活动,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示范窗口;
3.配合市经贸委在旅游购物场所设立旅游厕所,厕所质量达到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4.配合市经贸委在商业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具有咨询、预定、受理等功能,各种信息资料能够及时更新。
(十九)市爱卫办
1.动员全市人民搞好旅游环境卫生整治,迎接海内外旅游者;
2.组织工商、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做到环境整洁;
3.“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
(二十)市统计局
1.与旅游局联合发布旅游统计数据;
2.与旅游局联合对海外及国内旅游者进行有关抽样调查。
(二十一)市民政局
1.会同市建设局在城市主要道路设置中、英、维三种文字对照的交通指示牌(方向);
2.确保旅游市场无乞讨现象。
(二十二)市体育局
1.城市经常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设施和组织水平与国际水平接轨,并在市场促销中注意突出城市特色,成效显著;
2.会同市旅游局开发2条以上效益较好的体育旅游线路。
(二十三)市教育局
1.开办旅游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教育;
2.高等学校中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
(二十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城市具有健全的旅游业法规体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旅游工作的调查和视察。
(二十五)市总工会
指导、帮助旅游行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活动,把旅游行业纳入市评优评先活动范围统一管理。
(二十六)市团委
旅游行业普遍开展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且成效显著,旅游行业有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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