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配合市经贸委在市区通往旅游区(点)路上的加油站,设立旅游厕所,厕所质量达到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53.星级饭店普遍有比较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
54.城市制定有“一日游”管理规章,开展“一日游”市场检查活动,“一日游”经营规范,无争夺地盘、强拉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
55.城市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无“黑社”;
56.认真贯彻
旅行社管理条例,全市旅行社经营规范,无超范围经营,无承包挂靠,无虚假广告;
57.严格执行导游计分制和网络化管理,全市导游皆有归属,无“黑导”,无非法“陪游”、“伴游”;
58.近两年无关于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投诉;
59.近两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60.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在主要旅游区(点)设立医疗救护点;
61.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62.旅行社投保责任险率达100%,有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办的其他旅游保险项目。
(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1.旅游业在城市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支柱产业、龙头产业、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
2.旅游业被列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有相应配套政策;
3.旅游业在计划部门的年度计划中单列户头或有专项投资资金安排;
4.旅游局参与全市旅游投资项目的审批;
5.旅游业纳入全市五年发展计划和远景目标规划;
6.旅游业纳入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有可以容纳200人以上、具有同声传译系统的国际会议中心;
8.有8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览场馆;
9.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展览中心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标识;
10.旅游市场无价格欺诈行为;
11.本市有火车客运站或有距市区半小时车程以内的其他客运火车站,火车站有旅游列车停靠。火车站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火车站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提供旅游信息服务。火车站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标识。火车站积极开展创文明行业活动,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示范窗口;
12.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有支持配合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三)市建设局
1.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有支持配合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2.有用霓虹灯或彩灯装饰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