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4.整改提高,申报验收阶段(2005年6月-2005年12月)。
  对初审情况进行总结,对不达标的指标组织进行整治,并巩固成果,重点提高。经自治区旅游局同意,邀请国家旅游局验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争取使我市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对我市旅游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树立“抓创建就是抓经济”的观念,从实现城市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全局高度来部署创建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担负起落实创建指标的主要责任,亲自抓创建工作;要严格对照创建指标,制定落实指标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指标的时间运行表,着力打好创建的攻坚战,全面提高我市旅游业的整体水平。
  2.深入宣传,大造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创优秀旅游城市、共兴旅游业的局面。要进行全社会总动员,发动市民人人参与创建活动,发扬热爱油城、美化家园的精神,营造全民争创的社会氛围;旅游行业要行动起来,加快景区开发步伐,开辟旅游线路,打造旅游精品,争创优秀旅游企业和名牌旅游产品;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我市旅游资源优势,优化旅游环境,为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3.突出重点、高效运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各部门、单位要组织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逐条落实创建指标;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各项责任指标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创建工作要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相结合,努力实现我市城市现代化。
  四、职责分工和主要创建指标
  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创建标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部门、单位的主要指标为:
  (一)市旅游局
  旅游行业管理科学,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企业健康发展。主要指标如下:
  1.旅游业总收入占本市GDP比例较高;
  2.旅游业外汇收入较高;
  3.市政府制定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4.城市旅游产业规模(即旅游业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等)与同级城市相比居领先水平;
  5.市政府每年召开旅游工作会议;
  6.市旅游局单设,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经市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
  7.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有支持配合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