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略)
四、时间安排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5月15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国务院“1?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部门和单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决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I2月31日)。年底,将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总结。
五、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重点:着重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即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1)进一步强化对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督促各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进行定期考评;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研究预防对策和工作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预案。
(2)组织协调公安、交通、法制、宣传等部门做好《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3)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4)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建立排查整治制度,制定排查整治标准,制定年度排查整治进度表并抓好落实工作。
(5)建立群众举报表彰奖励制度,鼓励乘客对驾驶员、车主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力量,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客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