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克拉玛依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对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积极为企业改革提供各种指导和优惠政策,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
  市经贸委要积极指导帮助粮食企业进行改革,为企业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做好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调研和审批工作。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对我市粮食流通的管理,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要切实加强对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领导,做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调研、草拟方案和各项配套措施的拟定工作。要逐步解决粮食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
  财政部门要做好粮改期间粮食企业资产评估后的审定和确认工作。要认真落实补贴政策,确保各项费用利息及时、足额拨补到位。
  农业发展银行在粮食企业申请粮食收购贷款时,要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做好粮食收购贷款的发放工作。
  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有关粮油税费优惠政策,把对国有粮食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在实施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减免税政策,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改制企业的减免税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做好社会保险接续、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努力促进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加强粮食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做好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为国有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要进一步管理好粮食市场,促进搞活粮食流通,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和各种违法违规交易,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粮食市场经营行为。
  规划国土部门要积极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在处理企业现在使用的土地时,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新土政法字[1998]08号)和《关于对国有企业盘活土地资产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的意见》(新政发[1999]82号)精神,为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创造良好条件。
  独山子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参照以上意见,由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