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尽快转换经营机制,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真正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尽快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二是切实转变职工身份,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在改革过程中,企业可以对职工的身份先进行全员置换(5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除外),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聘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真正实现职工身份的转变。三是改革企业内部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要实行企业领导人员聘用制、竞争上岗,职工劳动关系合同制、能进能出,收入分配浮动制、能高能低,激发企业全体员工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
(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企业投资主体、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在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加快进行企业战略性改组,通过股份制改革、兼并、联合、租赁和拍卖等形式加大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使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多种所有制成分的参与,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按照国家的要求,可积极开展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的经济联合,进一步理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关系,进行仓厂联合,实现优势互补,有效促进粮食轮换和转化,更好地实现各企业间的共同协调发展,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
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国有粮食零售网点,要逐步退出国有资本;对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整体联合重组改制,通过对企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评估,明晰产权,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将市属三家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整合,使其改造成为股份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做好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分流、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想方设法积极推进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1、通过企业改制分流安置企业职工。企业通过职工整体身份置换的形式进行改制以后,职工与原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被重新聘用的职工,其补偿金可作为个人在企业的股份,在此基础上,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企业内部募集一部分资金。
2、对5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以内部退养方式进行安置。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由改制后的企业按月发放退养生活费,继续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继续由职工个人缴纳),其缴费基数按其退养前的基数确定,遇以后企业调整工资时,由企业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工龄连续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所需资金可从企业改制前的净资产中剥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