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严重扰乱油气田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问题。
  三、重点打击对象
  (一)在输油气管道上打孔盗油、盗气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非法开采油气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盗窃、破坏油气生产设施、电力设施和其他生产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
  (四)非法收购、炼制、贩运、倒卖原油的违法犯罪分子;
  (五)涉油犯罪团伙和其他涉油犯罪分子;
  (六)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盗窃油气资源和油气田物资的企业内部“蛀虫”;
  (七)组织、策划盗窃油气田生产物资,采取非法手段严重破坏石油生产秩序的为首、骨干分子。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整治工作责任制,成立相应机构,将专项行动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侦察破案,加大对涉油犯罪的打击力度。要认真梳理2003年专项行动以来发生的涉油大案要案,明确主攻方向,落实专人,抓紧破案,做到快侦快捕,坚决依法查处。特别是要全面清理整顿石油企业内部及周边地区的流动人口居住落脚点,掌握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集中清理,重点治乱,堵源截流,铲除盗窃、破坏石油物资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直接诱因和安全隐患。
  1.整顿和规范落地原油回收秩序。摸清我市的小化油厂、油脂厂、调合厂的底数,从生产工艺、流程到原材料的购进以及产品销售进行调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偷盗和倒卖原油嫌疑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或者取缔,对属正常经营的也要进一步加以规范。
  2.各类金属和非金属的收购站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各区及公安分局要对收购业进行一次大的检查,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力争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得以彻底规范。
  3.整顿和规范油区用电秩序,由各区政府牵头,公安、供电、安全生产监督、消防及石油局、油田公司生产运行处等单位配合,查处、解决私接乱拉、盗窃和非法占用电力问题。
  4.需要由自治区协调的,积极向自治区反映,争取得到自治区和地方(兵团)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清理石油管道非法占压和违章建筑问题,消除管道安全运行隐患。
  5.在油田出入口和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严查运油车辆。对盗运或者非法贩运原油的,要坚决没收其贩运工具和非法所得,并依法严加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查清其原油来源和去向,严惩盗油和收赃的违法犯罪分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