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监督部门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在进一步做好米面油酱醋等5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退出市场。二是要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好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管工作;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
(四)工商部门要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审查食品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督促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意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次充好和制假售假等非法经营活动。要与农牧部门密切配合,使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要加强市场监管,使我市的大型商场、超市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其他市场和食品经营场所索票索证率达到60%以上。
(五)经贸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经贸委统一安排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要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超市、农贸市场退路进厅的步伐。
(六)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各部门移交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严厉查处暴力抗法案件,并积极配合有关监督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七)工商、卫生、质监、农牧等部门要依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质量的日常性监管工作。
1.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企业和加工点,查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依法严惩。
2.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内容。
3.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充分发挥食品检测机构的作用。解决重复检测和有些品种存在的检测空白问题,要组织、协调、逐步整合检测资源,发挥好各类检测机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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