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事故现场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提出处置方案及救援技术措施。
(7)市财政局负责为事故预案演练及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8)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9)市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10)市民政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
(11)新闻部门要按照市救援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如实公告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现场勘察和治安组、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
1.综合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公安、环保、卫生、交通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担任组长。
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应急救援日常协调事务;
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公布事故及救援信息,必要时负责与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联系;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
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现场勘察和治安组由市公安、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任现场勘察组组长、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现场治安组组长。
主要职责: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险评估;
负责事故的勘察,内容包括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数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波及范围;
负责提出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负责事故现场摄录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言证和资料;
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