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4〕46号)
《克拉玛依市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4年8月30日
克拉玛依市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安全和稳定。
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事故发生单位和发生地区人民政府为主组织自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三、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