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十一五”规划,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编制程序,注意衔接协调,突出发展重点,强化规划深度,提高可操作性。
一是要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深入研究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深入研究协调发展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需要,结合行业、领域发展实际,自选课题,自主研究。各课题研究基期为2005年,指标分析预测按2010年、2015年、2020年三个时段进行。历史情况分析以“十五”时期为重点,根据需要也可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
二是要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编制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政府意志,也要反映公众利益、民众愿望。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吸收不同观点。总体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专项规划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
三是要衔接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相关的规划进行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专项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衔接。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各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区、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要规范程序,避免规划和编制过程中的随意性。
四是要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使规划为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发挥更大的作用。初步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涉及科技、教育、石化产业、生态农业、旅游、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八个领域。
五是要强化深度,增强操作性。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的同时,还要做好重大工程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既要研究提出与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相关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既要有预期性和导向性指标,也要有具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
五、编制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十一五”总体规划由市计委牵头组织编制,各专项规划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各区规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邀请自治区计委规划部门领导、自治区及我市大专院校、研究机构有关专家,成立克拉玛依市规划咨询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对“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纲要》思路及草案、专项规划等进行咨询、评审、论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质量,把好规划的出口关,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计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