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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新克政发〔2007〕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当前,我市处于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大力发展石油石化及其下游产品加工业,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关键期,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尤其重要。我市生态环境极其脆弱,除石油、天然气外,其他资源相对匮乏,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从现在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正确处理好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已经成为我市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节约资源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摆到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石油城市。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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