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会同市安委办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我市2007年度专项目标考核,同时,通过调研、信息摘报、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传达上级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交流各地经验和信息,反映我市工作动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管理队伍协同应对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报送、预案修订、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应急演练,择时组织应急联动演练,邀请自治区和市政府领导现场观摩,以检验我市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预测预警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分析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要对本行政区域、业务范围内的重要危险源、隐患点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工作依据。对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和群众聚集地等部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隐患排查。要针对不同季节和行业侧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形势、分析隐患、制定对策,尽可能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预测预警规定,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工作的自觉性、规范性和程序性,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市应急办要协调气象、地震、交通、卫生和环保等部门,筹建短信预警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
五、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工作
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市要建立以公安、安监、卫生和民政为牵头部门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积极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专家队伍数据库建立、信息平台建设、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公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工作。
(一)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工作。要将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工作纳入年度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采购、管理,重点做好关系民生的水、电、油、汽、粮、盐、药品等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