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7〕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四日
2007年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案三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第二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充实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组织预案演练;整合各相关专业应急资源网络,建设克拉玛依市应急平台体系;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排查,掌握全市隐患分类和数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组织应急资源普查,掌握全市应急资源数据,建立科学调度方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科普宣教工作,科学规划和规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一、加强应急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整合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协同行动方案,全面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反应能力。
(一)加快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部门。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加强应急管理办事工作机构建设,选配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队伍。要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资金和装备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