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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的决定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的决定
(新克政发〔2007〕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6年,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三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断完善“依法管理、居(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断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为载体,依托社区,大力推进以家庭健康促进计划为内容的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目标,为我市园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做出了新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责任目标的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予以奖励;对圆满完成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的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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