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13. 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14. 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
(二)市园林局(市绿委办)
1. 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列》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
2.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3. 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4.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5. 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要求;
6. 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7.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8.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9. 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10. 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11. 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12. 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13. 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占60%以上;
14. 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15. 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16. 园林绿化科研成效显著。
(三)市环保局
1.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