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云飞 市交通局局长
张 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 烈 市工商局局长
张宝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文智 市绿委办主任
曾大秀 新疆石油管理局经营计划处处长
曹建斌 新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处副处长
李卫国 新疆石油管理局物业管理总公司经理
陈荣灿 新疆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
何湘君 新疆油田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
刘 刚 市局团委书记
张桂平 克拉玛依区副区长
刘树清 独山子区副区长
周利军 白碱滩区副区长
王晓林 乌尔禾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指标。办公室主任由陈路兼任,副主任由刘波涛、杨文智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
三、创建指标分解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指标分别为:
(一)市建设局
1.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2. 实施城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8%以上;
3. 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4.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5.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35%;
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
7. 市燃气普及率>80%;
8. 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9. 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10. 近三年,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1处;
11. 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