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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曾云飞  市交通局局长

  张 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 烈  市工商局局长

  张宝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文智  市绿委办主任

  曾大秀  新疆石油管理局经营计划处处长

  曹建斌  新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处副处长

  李卫国  新疆石油管理局物业管理总公司经理

  陈荣灿  新疆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

  何湘君  新疆油田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

  刘 刚  市局团委书记

  张桂平  克拉玛依区副区长

  刘树清  独山子区副区长

  周利军  白碱滩区副区长

  王晓林  乌尔禾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指标。办公室主任由陈路兼任,副主任由刘波涛、杨文智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

  三、创建指标分解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指标分别为:

  (一)市建设局

  1.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2. 实施城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8%以上;

  3. 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4.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5.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35%;

  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

  7. 市燃气普及率>80%;

  8. 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9. 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10. 近三年,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1处;

  11. 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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