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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7〕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园林城市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秀美克拉玛依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顺利开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市绿化委员会的基础上,调整部分成员,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卫喜  市长

  副组长:戴宏斌  克拉玛依军分区司令员

  包尔汉·卡哈尔 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阿不来海提·克尤木 油田公司党委副书记

  杨晓伟  副市长(常务)

  邓国良  市政协副主席、供水公司经理

  麦麦提·伊力 独山子石化公司工会主席

  余国孝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副书记

  刘 勇  克拉玛依润滑油厂党委书记

  阿不来提·买买提 独山子润滑油厂副厂长

  成 员: 郜瑞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陈 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长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苏衍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贾庆昌  市财政局局长

  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康建军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

  孙 凡  市环保局局长

  赵卫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建发  市农林牧业局局长

  房岩军  市水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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