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支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7〕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对口支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对口支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三期自治区城镇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支教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07〕12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做好对口支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对口支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长:赵武生
成员:王习军、贾庆昌、杨书义、彭建伟、阿斯亚、张宝源、朱素玲、尚润宇
办公室主任:王军
成员:王新菊、傅学宏、张增勇
二、支教任务、期限和范围
支教的任务:帮助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支教形式:选派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贫困地区任教、任职;受援学校教师到支援学校学习培训;支援学校向受援学校无偿提供闲置的教具、仪器、图书、资料;对口学校学生开展“手拉手”活动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发挥本市、本校的优势,为对口学校提供支援,又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支教期限:每期两年。
支教范围:克拉玛依市直属学校,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具体如下:
三、支教人员条件和选派办法
支教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职业道德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服从领导小组和受援学校工作安排;
2. 年龄一般在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