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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克拉玛依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工商局配合)

  (六)肉类(猪、牛、羊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牛、羊、生猪的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牛、羊、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牛、羊、猪、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对病死牛、羊、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肉类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年底,各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进点屠宰的肉类实行100%检验检疫;各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牛、羊、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经贸委牵头,农林牧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配合)

  (七)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化肥等)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全市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化肥等)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质监局牵头,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准备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

  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各整治工作牵头负责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和下发各区、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项整治具体负责人员,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区、各整治工作牵头负责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这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结合本地区、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明确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管,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空白点,依法整治各种违法行为。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区开展专项整治。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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