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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社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社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2]38号)


  体育事业是双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社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2002年8月23日

  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社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体育在城市双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为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我市的全面实施,努力为各族群众营造良好的健身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的社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工作,构建面向市民的体育服务保障体系,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健身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的双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02-2004年,社区体育以街道为重点,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周活动;建设一批晨(晚)练健身点;建设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形成一个特色体育传统项目;建立一个国民体质测定联络指导站;所辖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科学健身讲座;所辖社区居委会每年举办一次体育竞赛活动。社区居民进行体育锻炼的参与率达到60%以上。
  三、实施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以下社区体育健身服务体系: 1、宣传教育服务体系。把社区体育工作列入街道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开社区体育创建的内容与目标。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向社区居民宣传体育法规、健身知识和方法,举办健身知识讲座,开展健身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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