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考核环境保护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7〕8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相关单位:
2007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责任书》明确的各项任务,市人民政府将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于2007年3月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为全面掌握任务完成情况,市人民政府定于2007年11月19日至23日对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孙 凡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福生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宋彩虹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宝忠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永庆 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利军 市建设局副局长
孙代军 市农牧局副局长
魏 兵 市绿委办副主任
程远东 市环保局综合信息科科长
二、考核程序
(一)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向考核组汇报《责任书》组织实施情况和完成情况;
(二)考核组审查各区人民政府《责任书》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考核组根据汇报和考核内容查阅《责任书》签署及责任分解、实施、自查总结和建档情况;
(四)考核组现场抽查各区部分项目实施情况;
(五)考核组根据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的结果,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和初评计分;
(六)考核组向各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反馈考核组意见;
(七)考核组负责汇总考核情况,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日程安排
2007年11月19日,考核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7年11月20日,考核克拉玛依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