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7〕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部门:
我市冬春季节气温较低,大风天持续时间长,室内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同时,古尔邦节、元旦和春节等节庆活动相对集中,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市今冬明春和“三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两起“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以下简称冬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2006〕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职能,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冬防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阿不都热合曼·克里木 副市长
副组长:曾宪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欧阳卫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贾庆昌 市财政局局长
康建军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张 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