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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国有产权调查工作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国有产权调查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8〕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全市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现状,更好地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方企业国有产权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产权调查,主要是为了掌握全市地方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与分布结构,清理核实政府各委、办、局所属企业国有产权情况,摸清全市地方企业国有资产“底数”,建立健全企业国有产权档案和信息体系,为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搞活国有经济、提高国有资产运行质量,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打下坚实基础。

  二、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这次产权调查的对象,是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全市地方国有企业,以及政府各委、办、局所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企业。具体范围包括:

  (一)各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地方国有企业;

  (二)市政府各委、办、局所属的企业;

  (三)市属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各类企业。

  三、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职工人数、企业股权结构,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等情况。

  调查的范围是:2006年和2007年两个年度的资料。

  四、调查工作时间安排

  这次调查从2008年1月10日开始至2月29日结束。

  1月10日-1月18日前为安排部署、自查自清阶段。

  1月18日-1月25日为市属、区属地方国有企业组织填写和上报调查表阶段。

  1月25日-2月14日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收集、审核汇总报表并上报汇总结果和上报调查分析报告阶段。

  2月14日-2月28日为全市汇总阶段。

  五、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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