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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的决定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的决定
(新克政发〔2008〕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7年,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人口安全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国家“一法三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断完善“依法管理、居(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断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为载体,依托社区,大力推进以家庭健康促进计划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活动,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并荣获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拓创新奖”。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目标,为我市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做出了新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经考核评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达标的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和乌尔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优秀的团市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和考核达标的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计生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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