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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5年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5年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辖区内各服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和全区服务业统计年报会议精神,为了做好2005年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确保全市服务业财务状况年报按时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业统计年报填报范围

  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均需填报相关报表。服务业具体包括的国民经济行业是: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业、水上运输辅助活动业、仓储业、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卫星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二、报表表式

  服务业统计年报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基层表》(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和《企业单位财务状况基层表》(由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填报)两种,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状况报表”填报。

  三、上报时间

  1、各主管部门负责将本系统下属单位报表收集齐全,并进行认真审核,于2006年2月20日前上报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七楼10707室。联系电话:5538067)。

  2、直报单位请于2006年2月15日前,将审核无误的报表上报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如实填报,确保统计报表按时上报。

  2、负责年报工作的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报表《填表说明》,了解各项指标的填写要求,再按照报表格式、指标口径如实填报,填报字迹要整洁。报表中各项指标都要填写,不得空缺,填表人、单位负责人要签字,联系电话、企业法人代码等要填全,漏填一项,按缺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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