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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5年城镇住户调查年报及2006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5年城镇住户调查年报及2006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为了做好2005年城镇住户调查年报及2006年定期报表工作,确保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准确、及时上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有关制度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的编码汇总方式

  2005年年报及2006年定期报表统一采用短表方式编码汇总。

  二、报表的上报内容

  (一)年报的上报内容

  1、增加城镇居民家庭信息化消费情况调查内容。信息化数据与当年12月份月报资料一起上报。

  2、打印报表:可支配收入排序表、全部户资料不分组汇总、按人均可支配收入分组、按相对收入不等距九组分组。

  3、户信息:包括当年户列表45***2005、开户信息表45***2005。此文件在安装盘ZH228文件下DATA文件中的45***2005里面。

  4、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调查一览表;

  5、城镇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调查表;

  6、城镇居民家庭就业情况调查表;

  7、城镇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调查表;

  8、城镇居民家庭现金收支调查表;

  9、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表;

  10、城镇居民家庭非现金(实物及服务)收入调查表;

  11、年度资料分析;

  12、年度调查质量评估报告;

  13、全年工作总结。

  (二)定期报表的上报内容

  1、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调查一览表;

  2、城镇居民家庭就业情况调查表;

  3、城镇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调查表;

  4、城镇居民家庭现金收支调查表;

  5、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表;

  6、月报填报说明。

  三、资料上报时间

  1、月度资料于每月月底前同时上报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和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年度数据(即2005年12月数据)于2006年元月5日前同时上报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和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月报填报说明于月后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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