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更新(技术)改造投资建设单位在领取《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单》或在项目立项进入筹备阶段时开始报送定期报表。对于年中竣工投产的项目,要求报送至年底,不能中途停报,项目统计工作应做到有始(开工)有终(竣工)。
4、各单位要加强对更新(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单位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统计人员理顺项目资金、工程量、设备等统计数据的收集渠道。表中各项指标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解释》中的要求填报。报表上报时,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5、各填报单位要将本企业的投资项目统全,同时注意将本单位的集资项目、自筹自建项目、机器设备改造及购置(含车辆)等零星投资项目也一并填报,但不能将未投入的修理资金计入投资。
6、为保证数据质量,便于数据的审核评估,2005年年报及2006年度定期报表继续执行统计报表“双签章”制度。年报报表报送必须由填报人送达,定期报表报送必须由专人送达,报表不允许邮寄、交换,更不能电话报数。
7、统计报表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固定资产投资表中主要计量单位为“万元”,所有金额数据均要求填报整数,不能填小数。没有发生额的指标不填,不要填零或划杠。
8、为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各级统计人员如发现数据有错漏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进行修正,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确认。
三、报表种类及报送时间
1、2005年年报表式:
南宁市更新(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表号:南H101-A表)。
报表填报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我局,一份留底备查。年报审核和报送时间为2005年12月22日至31日。
2、2006年度定期报表:
南宁市更新(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表号:南H101-A表)。
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2日前。逢国家法定节日上报时间相应顺延,双休日不得顺延。2005年1月份月报表免报。
3、报送地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7楼10716室,南宁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联系人:卢致林、梁纬
联系电话:5539602
南宁市统计局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