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勤政促廉政,以监督促管理。在各项工作管理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勤政和廉政的双重作用,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立项监督,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督促机关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教育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六)以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各级组织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级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加强内部自我监督,以及外部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民主党派、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的联合监督,抓好落实。
四、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各科室(站、中心)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撤销“南宁市统计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南宁市统计局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南宁市统计局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监察考评和‘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南宁市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含局机关效能考评、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丁善军、党组副书记、局长谢小萍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吴锦扬担任,成员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先文,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三,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韦妮,助理调研员蒋爱国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定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科室(站、中心)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南宁市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效能办”)设在局人教科。
(二)明确职责,建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分工责任制。局效能办担负执行局党组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决策、指示、意见和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职能。具体负责起草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局机关效能考评、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简称“局效能考评投诉中心”)工作职责,并组织指导其开展工作。局机关效能考评、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与市效能巡视督导员和市特邀监察员的联络,组织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组对各科室(站、中心)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照《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以及《南宁市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的评分标准,对各科室(站、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和考评,同时进行目标完成等级评定,向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奖罚。(2)担负对全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受理投诉两项职能,行使机关效能建设投诉受理权、调查权和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