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地研究解决在工作目标责任等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及影响工作效能的问题,通过选题立项加以纠正和整改。促进监督管理诸要素的有机整合,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建立起严格内部管理,消除管理障碍,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效能,强化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和权力滥用。一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机关的监督检查,促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统计事务。二要建立健全绩效评议考评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照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要严肃进行查处。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切实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点;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坚决反对工作中重本部门利益轻大局利益的狭隘意识;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机关“为民、务实、清廉”。
(四)构建惩防体系,发挥反腐败综合效能。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要在严肃党纪政纪的同时,注重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制度,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研究和完善规范的规章制度。重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和途径。一要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对决策、执行等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明确决策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推行决策内容、服务程序和办事方法公开。二要全面导入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使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切实解决部分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扯皮、资源浪费和流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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