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高效行政管理体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是改变当前机关管理中不良现状的迫切需要;
第六,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是勤政廉政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是标本兼治、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的一项综合性措施。
二、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和励精图治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强化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机关效能建设的作用,建立起激励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建功立业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民主执政能力、科学执政能力、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我市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通过抓勤政促廉政,建立一流的管理,创造一流的效能,实现一流的业绩。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方针,力争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突破”,即:要在解决“决策不当、政令不通、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服务不优、行为不端”等具体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加大公务员各类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公务员业务素质,在提高工作效能上取得突破;要在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上取得突破;要在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上取得突破。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明显减少;使机关管理有明显改善,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机关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使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更加落实,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三、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政令畅通。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对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事程序的监督。一是紧紧围绕包括
统计法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在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