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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近十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生活状况,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和众多的农业生产单位,填报指标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工作任务。

  二、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一切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负责制定我市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普查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业务协调;负责全市普查文件、宣传资料、培训资料等的印制;承担普查的数据处理以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管理和开发利用普查资料,建立普查数据库;向社会公报普查数据,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农业普查工作成果等普查全过程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普查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协调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好普查工作,对拒不配合普查工作,迟报、拒报、虚报、瞒报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并及时发布普查办公室提供的主要普查数据资料;督促县区宣传部门配合县区普查办搞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各选派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的中层领导干部担任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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