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打好创建创业型城市总体战
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创建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各界关注、齐抓共管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创业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加强各方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承担起牵头责任,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信息通报和协查制度,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各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切实把创业就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紧密结合实际,大胆进行创新。各地基础不同,情况各异,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需要结合实际,突出本地特点,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形成具有沧州特色的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机制。要切实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让更多的创业成果涌现出来,让创业活动更好地开展起来,取得创业带动就业的实质性成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意义,大造全民创业声势。要弘扬创业精神,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氛围。要重视创业教育,建设创业文化,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要着力培育和打造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竞相发展、团结奋进的创业文化,在全社会掀起“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创业热潮。
附件:1、沧州市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沧州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沧州市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沧州市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日常事务。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全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综合督办。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市全民创业活动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