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冀价政调[2011]14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部署,积极采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安定民生等各项措施。目前,市场供应得到较好保障,社会通胀预期趋于稳定,市场秩序有所好转,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挂钩联动机制初步建立,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也要看到,物价涨幅一直处在高位。8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6%,高于全国平均0.4个百分点。1-8月份平均同比上涨5.8%,明显高于全年4%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今年后几个月价格运行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在不断凸显,实现全年4%左右价格调控目标的难度很大。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对于保持全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和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888号)精神,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今年后几个月物价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一)促进重要商品供求平衡
各级物价部门要发挥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加强与商务、财政、农业、粮食、交通运输、民政、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增加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煤炭、石油、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储备,确保市场供应。
1、强化粮油市场调控。继续做好粮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产运销衔接和市场调控。组织好粮油收储,适时充实储备库存,做好粮油收购和储备粮油补库工作,优化库存布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充实大中城市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完善粮食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强化市场监测,重点加强对大型骨干粮油企业监控,安排好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市场供应,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2、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基本稳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部署,继续加强市场调控,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预案,增强储备调控能力,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提前研究防范后期生猪价格大幅下跌的应对措施,防止生猪生产和价格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