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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3、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土地部门要切实保证供应。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4、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房源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的有关政策。
  5、社会机构投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区整治改造的,可同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九、规划实施机制
  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县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设、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列为对各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
  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住房保障规划,制定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计划,做好政策调整、业务指导、资金核定、督查督办等工作。
  发改部门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优先立项。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住房保障计划的要求,落实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计划,切实把廉租住房的配建指标作为土地出让招标的前置条件。
  民政部门要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和标准。
  建设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县城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好廉租住房的详细规划。
  财政部门要建立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税务、金融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住房保障工作。
  为在全县遂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县人民政府成立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廉租住房租金楼层差价计算表

房屋楼层  

三层楼堂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计租加减率(%)  

居住层次  

一层  

-2  

-2  

-2  

-2  

-2  

二层  

+2  

+1  

+  

+1  

+  

三层  

0  

+3  

+3  

+3  

+3  

四层  

   

-1  

+3  

+3  

+3  

五层  

   

   

-2  

+1  

+1  

六层  

   

   

   

-3  

-2  

七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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