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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附表:廉租住房租金楼层差价计算表
  经核定的市场单位租赁价格,由中介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报经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六、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一)土地供应总量。廉租住房建设必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根据《2007-2010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建设规划》,在规划期内,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总量为0.53公顷。
  (二)土地供应布局指引。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在空间分布上,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规划期内主要在兴龙北路115号(原党校旧址)进行合理布局。
  1、2008年年度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位置-附图;
  2、2009-2010年年度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位置-附图。
  (三)用地供应年度指引。根据《2007-2010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规划》在规划期内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各年度计划为:
  1、2008年年度廉租住房建设用地0.2公顷;
  2、2009年年度廉租住房建设用地0.2公顷;
  3、2010年年度廉租住房建设用地0.13公顷;
  以上计划,应根据年度廉租住房的实际需求进行适时调整。
  (四)资金筹措。在规划期内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租赁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
  1、县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3、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4、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5、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廉租住房保障的专项补助资金。
  七、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的总体安排
  在县城,目前还有304户居民,仍然居住在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活条件极其简陋,居住环境相对较差的旧房中。改善旧住宅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应纳入本县住房保障体系。
  根据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危旧居民住房片区的整体改造。采取腾迁安置或拆迁异地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做好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使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引导各用工单位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区建设部分符合基本生活条件、安全条件的集体公寓,基本满足农民工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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